文件原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白云区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2023 年12 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白云区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后,新修正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党发〔2021〕35 号)相继实施,原《贵州省人口福利基金会“白云人口福利·生育关怀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已不适应新的人口卫生健康工作需要,因此,结合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省计生协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关于调整、优化和拓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的指导意见》(黔计生协〔2022〕24 号)文件要求,将贵州省人口福利基金会“白云人口福利·生育关怀基金”更名为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白云区人口健康基金”,并对原基金办法进行修改。
二、《办法》制订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2021年9月新修正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党发〔2021〕35 号),省计生协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关于调整、优化和拓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的指导意见》(黔计生协〔2022〕24 号)等进行编制。
三、《办法》实施时限及救助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办法》自2023年12月15日发布起实施。救助对象范围是白云区户籍人口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和关爱救助条件的人群。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和监督,关爱救助对象和内容,资格确认,审批程序等四个方面。
(一)资金的筹措、管理、使用和监督。向省人口健康基金会提出申请并签订联合募集“白云区人口健康基金”的合作协议书,取得省人口健康基金会授权,根据授权书和合作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合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募集到的资金统一进入省人口健康基金会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基金的管理使用。同时,建立区基金监管审核领导协调机制,对通过村、乡、区三级计划生育协会核实、审核的符合条件的关爱救助对象及内容进行监督、审核和确认。
(二)关爱救助对象和内容。主要对农村双女结扎户其女儿死亡、伤残开展救助,失独家庭开展暖心行动,计生特殊家庭开展计生协品牌服务项目,困难独生子女户、农村双女结扎户、残疾人家庭、基层计生协干部家庭和低保独生子女家庭中的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助学,以及上述家庭因病、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进行关爱救助。
(三)资格确认。对关爱救助对象的户籍、遵纪守法情况,以及申请须提供的印证材料等进行明确。
(四)审批程序。从本人申请、村级核实、乡级审查、区级审核后,报市计划生育协会和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省人口健康基金会进行资金发放的程序,以及村、乡、区三级公示的要求进行说明。
五、《办法》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主要从强化政策宣传、规范管理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 3?个方面对《办法》顺利实施提供保障。